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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7至尊品牌源于信誉教研室规章制度(试行)

2019年05月27日 00:00  点击:[]

第一条 教研活动制度:一般每周安排一次教研室活动(每学期至少安排十二次),学习教育理论,探讨发展与建设问题,研究教学与科研问题,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教研室主任根据本室教师课余时间安排教研活动,一般不得与学院工作例会同时进行。教研室主任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二级学院其他教研室的活动,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教研活动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二条 听课制度:

1、基本要求:

(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须听本室所有教师的课程一次以上;各课程相关人员相互听课不少于5次(含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听课)。

(2)新教师:青年教师在独立上课的同时要认真听指导教师的相关课程,每周至少一次,达到学习借鉴的目的。

2、基本内容:

(1)层次、板书情况。

(2)教学方法及教学艺术水平。

(3)辅助教学工具运用情况。

(4)学生对教学的反映情况。

(5)教书育人情况。

3、记录及反馈情况:

(1)听课教师要详细记录听课情况,听课记录表的填写内容应有针对性,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具体、可操作。

(2)组织必要的评议或交流活动,及时同任课教师勾通情况,以便改进和提高。

第三条 教师上课准入制度:青年教师应该认真钻研教学法,深入的研究教材,积极的听课,认真的研究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素质。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新开课程教师,在正式讲课前,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教案并经教研室集体听课试讲后方可独立上讲台授课。新教师在上台讲课之后仍然继续接受老教师的监督和检查,不断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结合老教师提出的意见,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法,适当地选取教学内容。

第四条 集体备课制度:凡属于课程教学或教材内容中的重点问题,有必要集体商讨时,应组织集体备课。1、阶段性进行集体备课,主要针对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确定合理的教学方法。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和方法。2、任课教师应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的信息及时反馈上来,以便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各位教师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借鉴,更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五条 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开学前,教研室主任要按照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开课准备工作情况,认真安排好本教研室教学活动;期中要检查教学进度完成情况;期末要检查所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 计划与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初,教研室主任要组织制订教研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教研室主任总结一学期的工作,分别向教研室全体教师和二级学院汇报;教师个人应对一学期工作做出计划,进行总结,并向教研室主任汇报。

第七条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做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试题及答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见习)报告、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八条 教法学习互助制度:教学法制度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是交流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能力及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有效形式。

1、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在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如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但必须与讲授、板书相结合,避免“只放不讲”现象。同时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并将新的教学方法进行相互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2、各教研室视具体情况,每月择日进行一至两次以上教学法活动,各教研室主任主持,全室人员参加,要有与会记录,记录教学法活动的情况。

3、每学期要总结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积极主动发表教学法文章,总结教学经验。

第九条 教学科研管理制度:鼓励教员申报各级教学研究课题,在独立自主开展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提倡与国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科研合作,从而提高科研课题的水平扩大教研室的影响;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室学术活动,课题组依照课题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课题进展汇报,其间适当安排文献 综述或读书报告等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科室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做学术报告,进一步提高科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各教研室成员完成每年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对于超额完成科研任务的教师给予奖励。对于在教学或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贡献大小予以物质奖励。  

第十条 图书资料管理制度:1、教研室教学资料(教学光盘、教学软盘、参考书)是教研室公共财产,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2、阅、借教学资料,须履行登记制度,归还须经指定教师检查完好后方可签字归还。3、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调用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如有损坏按情节性质给予赔偿。4、每位教师可利用外出开会、进修等机会收集、购买相关的教学资料,由系里报账后交由教研室指定的教师登记注册,作为教研室的教学资料,可以借用,但是需要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并要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5、损坏公共财物应视程度做出具体赔偿。每位教师要爱护教研室的公共财物,不得任意损坏。

第十一条 教研室惩罚制度:1、无故不答疑三次,教研室内部点名批评,三次以上取消年终评优资格。2、青年教师试讲不通过,本年度不予排课。3、对教研室图书、资料丢失或损坏者,按原价五倍赔偿。4、无故不参加教研室活动一次,教研室内部点名批评,二次或二次以上者交由系里,按系内规定处罚。 5、受到院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教研室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1、新进青年教师实施导师制,原则上实行双向选择,每位青年教师只能选择一位老师作为自己的导师。2、导师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教师担任。3、导师负责新教师开课前的培养工作,负责他们过教学关,师德师风关;4、青年教师在开课前要经导师签署意见后由教研室组织听课确定其是否达到上课要求。5、导师负责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带领他们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6、已经任课的青年教师在上课前需主动将教案交给导师评阅,由导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再进行课堂教学。7、导师的任职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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